為了說明問題,本離婚律師以曾經發生的一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為例做個簡要的說明:
該案發生在經濟發達的東南沿海某市。男女雙方婚后感情不和,進而分居。分居期間,女方獨自撫養兩個孩子。男方則另結新歡,不僅又生育兩個孩子,而且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于是,在妻子的一系列努力下,男方及第三者均被法院以重婚罪判處了刑罰。緊接著,妻子又發起離婚訴訟,并以重婚罪的判決書為證據,請求法院判決男方向其賠償及補償共計35萬元。該案經過開庭審理,法院判決的離婚賠償金額為5萬元。
由該案的裁判結果可以看出:出軌的最嚴重情形便是重婚被判刑;男方在重婚狀態下與婚外異性生育了兩個孩子;與妻子分居期間,男方對妻子及婚生子女基本上不履行相應的義務;男方生活在經濟發達地區,其經濟能力在當地屬于中等偏上水平。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支持的離婚賠償數額僅為5萬元。
本離婚律師建議正處于離婚訴訟階段并準備提出索賠的當事人可以參考一下上述案例,由此便可以大致估算出您能獲得的賠償數額。